Tuesday, October 25, 2011

杂事

我的长发留了10多年,当中当然有修剪,但却从来不会短于肩膀。

在英国,我一把把及腰的头发剪短至背部,过程我一直掉泪,Zoe一直犹豫该不该继续下刀。我哭又笑,说没关系没关系,在一个我很留恋的地方留下头发,然后我向前走,这是仪式。

纽西兰,我也一把把前面的头发剪齐,我哭着哭着,但下刀倒是不犹豫。

头发剪下留下,而我离开到另一个阶段,总是得给过去留个什么东西,对吧?

Cookie离开,我一把把头发剪至耳下。


这次我没有哭,因为离开的不是我,是Cookie。

剪断悲伤,是不应流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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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稿好了,出版社要我写作者简介。

我愣了一下,要我写的噢?

想想,当然,要不然我以为自己很有名,到别人可以写我简介的程度吗?


作者简介和一句开场白,是3.5万个字中,最难写的一部分。

好难才拼凑出感觉不臭屁但又能代表我的字,图中的字,是有我的味道吧?

终于,9个月,孩子要出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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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讯给我快递2张音乐会的入场券,我挽着约翰出席。



我喜欢偶尔两个人,吃一顿气氛,观赏一顿气氛,食物和内容是什么,也罢。

那天在那个绿地中的洋灰建筑内的表演,我醉的就是气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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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变了,变柔了。

以前我爱黑白、爱迷彩、爱瑞士刀、爱大背包、爱攀山涉水、爱吉卜赛。

现在我爱上粉色,还有花。

流浪的吉普赛也可以很温柔。


给我一个大花长裙、戴一个帅头巾、背一个黑硬的斜背包、穿有铃铛的脚链,我就带着花花流浪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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