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吧,我承认我是一个喜欢纯朴但脱离不了现代的人。
所以Taylor的曲风我很合胃口。
那天下载了她的专辑,主打什么的都没有很喜欢,当我以为她又是要被完全商业化后,听见这首啦。
然后夸张的喜欢,喜欢它简单几个调就很有感觉。
而且这首歌有让我重拾吉他的冲动,虽然我忘记七七八八了啦。
但是啊,偶尔想起当年我抓着木吉他,坐在中学的舞台上,零零落落弹着些有的没的的日子,总会让我会心一笑。
让现在已经在未来的我,不断想起以前那个自己。
****
中英两边的部落格写少了很多,因为又开始贱卖自己的时间,换取背包赖以为生金钱。
所以请见谅,我还在寻找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平衡点。我从以前到现在,总是学不好这个的拿捏。
顺便报告一下,如果有看英文版,就知道我又不在马来西亚。
但是不是因为旅行,是工作,然后一整个不想去外面走,因为这个国家是新加坡。
好哒~没有嫌弃成分,只是,you know。
但是在这见了Sasha,整个流浪汉的样。
****
8年了,Sasha对我说。
我除了点点头,也不知道可以怎样回应。
在酒店人来人往的大厅抱着,久久不肯放开。
感动呐。
只有在这些时刻,才会庆幸自己还活着,因为活着就可以见一些想见的人,给他们深深地拥抱,然后一起感动。
保佑我们,友谊长存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